苏州城市学院迎新网

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7-20浏览次数:10

1.参保对象:我校在籍大学生。

2.申报缴费标准: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8  号)文件规定,本市市区在校大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苏医保待医〔202226号)文件规定,2023  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90  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00元(如有变化, 按最新政策执行)。

3.凡在2023 12月底办妥参保手续的学生,可享受2024 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在申报缴费期内办妥参保手续的学生,结算年度内不再补办理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4.特别提醒:学生本人或者家长通过线上进行缴费(根据学校通知提示进行自主缴费、电子凭证获取),学生本人在1220  日之前完成参保核实工作,否则会影响2024年度参保理赔权益。

5.医保电子凭证:目前苏州市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功能,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 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苏周到以及授权银行等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可在支持的定点医疗机构扫码实现与实体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全大市通用,免带卡、免接触,更方便、更安全。

6.咨询电话: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拨打12393医保热线咨询。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方面的信息, 可拨打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